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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企业用人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招聘性质,所招聘工作人员属于我公司外派客户单位服务岗位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由我公司按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以岗选人、人岗相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人数为136名。

四、客户单位

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及所属各公办幼儿园。

五、岗位名称

保育教育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或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六、岗位职责

根据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及所属各公办幼儿园的职能和保育教育服务人员(幼儿教师)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相关的岗位工作职责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工作义务,承担工作任务。(可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进行职责任务调整。)

七、职业名称

保育教育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称“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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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员管理

1.服务人员由我公司和客户单位及所属各公办幼儿园双重管理、共同考核。

2.服务人员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教育管理或严重违反管理规章制度的予以辞退。

3.服务人员在外派服务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教育管理、或严重违反公司和客户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全程淘汰,予以调岗、劝退或辞退。

九、劳动保障

1.我公司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为2年,试用期为1-2个月。

2.我公司依法为服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各项社保中按照有关规定应由服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我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我公司为服务人员根据岗位安全风险情况购买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4.服务人员每月工资约为3100元,具体薪资标准及构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过《薪资核定单》确认。

5.服务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两日(特殊岗位或情况必须服从符合有关规定的工作时间延长或加班)。

6.服务人员工作环境及安全符合有关规定。

十、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热爱集体。

4.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职业条件

1.充分了解外派服务客户单位性质、服务工作职能和岗位工作职责,自愿从事外派服务岗位工作。

2.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及工作要求。

3.具有服务客户、爱岗敬业、担当奉献和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团队荣誉感和集体观念。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固原市原州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不限;持有其它《教师资格证》的限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限教育类专业。

6.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承诺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7.要求:热爱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外派服务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素质,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明显纹身和疤痕,体检结果符合外派员工身体条件要求。

2.心理健康、品行良好、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视力、听力、嗅觉不得影响履行本职工作,无传染疾病、精神病史、吸毒史和重大疾病史。

(五)优先条件

1.固原市原州区公办幼儿园聘用且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凭所在幼儿园证明,经审核通过),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具体措施为笔试成绩加10分、面试成绩加5分。

2.“三类人群”(建档立卡户、脱贫攻坚监测户、边缘户)、零就业家庭人员、烈属、军属、警属、国家消防救援队指战员家属、退役军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事业单位实习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符合本次招聘要求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照顾录取,具体措施为在笔试、面试成绩各加3分(本条优先照顾条件同时具备多项的,只享受一项加分)。

3.以上“1.2.”两条同时具备符合优先照顾加分项的,不累计加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2.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3.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5.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或个人征信严重失信的人员。

7.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人员。

8.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

9.已在我公司辞职或被劝退、辞退的人员。

10.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内容及规则要求或在我公司历次招聘中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

十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微信公众号、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二)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

(三)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应聘人员完善提交报名资料、完整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职业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均进行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存在违规报名情况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职业测评本次招聘职业测评方式为单项淘汰制,即: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命题参考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基本国情、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情、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保育教育服务岗位专业知识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内容等。应聘人员根据以上范围自行备考。笔试答题时间9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不含加分成绩)。根据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数在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及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分数线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

2、面试

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时间及规则根据招聘需要设定,面试前通知。面试时间原则上为1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不含加分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及分数线,如遇面试合格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确定笔试成绩最高的一名为面试合格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成绩向本人告知并将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分数线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

3.体检

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岗位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实行保密管理,体检结果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

4.考察考察由我公司统一组织,主要采取查阅报名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档案、面谈、走访等方式开展。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面貌、违法犯罪情况、个人征信、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情况、应聘动机、岗位匹配等方面。考察信息实行保密管理,考察结果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服务人员。

(五)公示

我公司对拟聘用服务人员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招聘报名微信群进行为期1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服务人员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检举人提供的问题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视为本次招聘工作结束,不再受理招聘有关事项。

(六)岗前培训

我公司对拟聘用服务人员组织集中统一管理的岗前培训,培训期原则上为5天。培训主要内容为:1.思想政治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安全防范常识、日常行为规范、公司企业文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岗前培训结束须经考核,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或终止拟聘用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七)聘用

上岗持有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拟聘用服务人员,由我公司确定为聘用服务人员,下发聘用决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分派服务岗位,签发《外派服务上岗报到证》。对不认可分派规则或不服从分派者不予签发《外派服务上岗报到证》,取消聘用服务人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应聘须知

1.本次招聘属于企业用人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招聘性质,不等同于公务员、事业编或国有企业招聘方式。应聘人员须严格遵照本次《招聘公告》的规则及要求参加应聘。不认同本次招聘规则及要求、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提供虚假资料、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招聘“黑名单”。

2.应聘人员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

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和秩序管理或威胁、辱骂、殴打招聘工作人员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招聘“黑名单”。 3.应聘人员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招聘“黑名单”。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未按规定及程序提交承诺书,随意放弃资格或不按规定按时参加招聘任一环节项目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招聘“黑名单”。

5.应聘人员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需要离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方式及时间申请或未经批准办理有关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须赔偿我公司及客户单位相应的损失,并列入招聘“黑名单”。

6.应聘人员因违法招聘规则、要求、规章制度、纪律被列入招聘“黑名单”的,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7.应聘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的《应聘报名表》和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8.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任一环节项目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不属于工伤和我公司负责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9.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10.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须关注“宁夏天下金盾集团招聘”和“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实名加入本次招聘“报名微信群”,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内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至8月25日(星期三)18时整,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报名资料。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固原市新汽车站候车楼北一楼)。

5.报名咨询黄主任 电话:0954-2028123 \手机(微信):136195861236.

报名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蓝底、白底均可)一寸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

(6)符合报名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7)持有学位证、各类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失业证等证件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8)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报名现场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费用

因本次招聘属于经营性社会机构提供的有偿服务,招聘工作会产生资料费、工作人员工时费、招聘宣传费、场地费、设施费等成本,故收取每人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符合招聘优先条件的“三类人群”(建档立卡户、脱贫攻坚监测户、边缘户)、零就业家庭人员、烈属、军属、警属、国家消防救援队指战员家属、退役军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凭有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8.特别要求及提醒

(1)参加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或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遵守有关“防疫”要求,保证14日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2)参加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持“绿色防疫健康码”和“绿色健康行程码”,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

(3)严禁应聘人员在报名区域内吸烟。

(4)严禁应聘人员在报名区域内聚集、大声喧哗、追打嬉闹。

(5)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报名区域周边交通秩序管控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通行或停放车辆。

(6)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招聘各项程序集中连续开展,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工作等事宜,预留充分的时间参加应聘。

9.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人社局、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诉受理电话:0954—2022123 / 13469648110

投诉受理邮箱:n x t x j d t s w q @163.com

特此公告

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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