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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及笔试、面试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一)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因体检材料入个人人事档案需要)必须在海原县人民医院体检。

(二)因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分批错峰体检,每天早晨8:20到门诊大厅门口集合,请应聘者妥善安排,准时报到,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当天体检,凡因疫情隔离等有特殊原因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延期进行。材料传真电话:0955-4015469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带1张1寸彩照和黑色中芯笔。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不熬夜,不喝酒,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憋尿,女性避开月经期,尿标本取“中段尿”。

(三)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也应承担相关费用。

(四)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工作组对本次体检工作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五)应聘者在体检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两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后方可参加体检。离宁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体检完成后,体检材料交县人民医院体检办,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统一领取。

应聘者完成体检后,为进一步做好考核考察等工作,还需到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或办理)以下材料: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二)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办理点打印);

(三)海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拟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四) 开取调档函,调取个人人事档案(12月1日前);

附件:

1.海原县 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拟体检人员名单

2. 海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拟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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