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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70名,其中区直部门508名、地级市570名、县(市、区)以下1092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3家高等院校实行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等信息由各院校在其官方网站自主发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现役军人;

9.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9:00至4月17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果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职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应聘者,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要求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2019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5.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初审合格后,最迟应于2019年4月19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不缴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17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6.结果确认。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正式确认后,不得调整报考岗位。

7.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市、县(区)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所在地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区直事业单位报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经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费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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