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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力测试

测试工作由市人社、编制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严格按照遴选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分现场问答和讲课两部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遴选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按时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为100分,计算方法:业绩考核成绩×15%+能力测试成绩×85%。将在《吴忠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定的各学段学科需求名额和拟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情况和家庭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 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考察及体检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吴忠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遴选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遴选人员本人的。

3.原用人单位不同意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遴选条件且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遴选纪律

(一)要求

1.拟参加遴选教师必须经学校和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遴选,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遴选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遴选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行风评议员和市纪检委监督指导。

2.遴选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3.遴选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原标题:吴忠市区二O一五年遴选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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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吴忠市区遴选教师申请表

2015年吴忠市区遴选教师报名诚信承诺书

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教育局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3日